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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茅台酒度数的变迁

            2023-05-28 09:30:29        790次浏览

    1952年,经中国专卖总公司测量,酒精浓度为52.8度。

    1953年,国家实行专卖管理之后,采用酒精计测量酒精浓度。但由于当时的操作者不太熟悉这些仪表,只用酒精计测量却未校正温度,因此测量结果是53度左右。以此为依据,茅台酒的酒精浓度一直按55度左右的标准出厂。

    1957年,在贵州省工业厅的指导下,曾勾兑了53、54、55几种不同浓度的茅台酒样品,经品评认为55度的香味,所以就没有改变。

    1963年6月,在广西南宁外贸座谈会上,又对几种度数的茅台酒样品进行尝评对比,多数人还是觉得55度的,于是在1964年轻工部备案的茅台酒标准草案第四次修订稿中标注的茅台酒酒精浓度为:在摄氏20度的温度下,酒精含量为54—56度。

    但是,出口的茅台酒以及外交用酒的度数并不都是那么高。1958年,应外交部门的要求,茅台酒厂代表在出席全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在上海召开的“全国酒类出口专业会议”期间承诺,出口的贵州茅台酒酒精浓度降为52—53度。

    此后多年,出口茅台的酒精浓度并不十分稳定,20世纪70年代初出口日本的某批次的葵花牌茅台酒,日方检测的酒精含量为55度。

    1975年开始,在出口的飞天牌茅台酒上首先标明了酒精浓度,采用国际通用的标注53%VOL。此后,飞天牌贵州茅台酒的标准度数一直是53度。

    1987年,内销的五星牌贵州茅台酒的酒精浓度由55度过度到54度,从1988年5月起,也统一为53度。

    1986年,为顺应市场需求,茅台酒厂试制成功39度茅台酒。

    1991年,贵州茅台酒新开发产品43度通过省级鉴定,同意投产。

    1992年,38度贵州茅台酒上市。

    1994年12月6日,在全国名优酒复查评比会上,53度、43度、38度茅台酒名列国家名酒位。

    1997年7月22日,首次包装30年、50年茅台酒,均为53度。同日,33度的茅台酒首次包装上市。

    1997年8月7日,33度贵州茅台酒在贵阳市通过省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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