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申请文件
延期申请书:需详细说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如工程项目因天气、设计变更、设备材料供应延迟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工,或合同双方协商变更了合同履行期限等。
原保函副本:方便担保机构核对保函的原始信息,包括保函金额、保函编号、有效期、受益人和申请人等内容。
申请人自身方面
信用状况不佳:申请人在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有不良信用记录,如逾期贷款、拖欠工程款、违约等行为,担保机构为控制风险,可能拒绝其延期申请。
财务状况恶化:申请人近期财务状况明显变差,如出现严重亏损、资产负债率过高、现金流紧张等情况,担保机构会认为其履约能力下降,增加了保函延期后的风险,从而拒绝申请。
项目相关方面
项目存在违规问题:项目本身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取得必要的审批手续、违反环保规定、存在转包分包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担保机构为避免卷入法律纠纷,会拒绝保函延期申请。
项目进度不合理:申请延期的理由与项目实际进度不符,或项目进度严重滞后且无合理说明和改进措施,担保机构可能认为项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和风险,不批准延期。
行业惯例和操作规范
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等领域,《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等国际规则明确要求银行保函必须规定一个失效日期,以便于各方操作和风险管控,遵循国际惯例有助于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国内实践:国内银行和担保机构在开具履约保函时,也通常会明确约定有效期,一般会根据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特点等因素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如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30 天至 180 天等。